关于于晓宝等20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公示
发布日期:1970-01-01
经党支部培养、考察和讨论通过并上报至学院党委,现把于晓宝等20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现给予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(公示7天),在公示期间内,欢迎广大师生以署真实姓名的方式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反映意见。
意见反映联系人:王子华
意见反映联系电话: 0791-87583704
意见反映地点: 9栋024室
中共南昌工学院商务贸易学院委员会
2019年1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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